校团委是学校开展共青团工作的主责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:

1.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;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共青团工作计划和团员思想教育计划。

2.负责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,组织团校、党章学习等活动,开展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工作。

3.负责共青团的思想建设及宣传工作。组织开展学生和团员青年思想动态调查研究,以及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理论研究。

4.负责指导学校共青团组织新媒体建设,做好学生网络舆情引导工作;负责各团学组织在校内进行悬挂标语横幅等宣传活动的审批与管理。

5.负责统筹和指导学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工作;负责各级团组织的设置、管理和考核等工作;做好团员青年的发展、教育、管理和服务工作;指导各级团组织开展主题团日、组织生活等活动;推进专、兼职共青团干部队伍的建设。

6.负责组织开展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、创业活动。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和竞赛;负责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,孵化学生学术科技创新、创业成果;组织实施“攀登计划”“挑战杯”等项目申报与管理。

7.负责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。凝练校园文化优秀成果,打造校园文化活动品牌;指导学生会、研究生会等校级学生组织和专业学生团体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;负责各级团学组织举办的校园文化活动审批、考核和管理;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生文化活动和竞赛。

8.负责全校性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。组织开展全校性的“三下乡”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和寒暑假返乡调研社会实践活动;建设志愿服务基地,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;组织实施“西部计划”“研究生支教团”等志愿服务项目;开展校内注册志愿和服务团队管理工作。

9. 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校团委 校团委文宣部/图文 卢慧芳/责任编辑